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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与措施
“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研究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引导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探索公共财政体制下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新机制,采用符合WTO规则的支持企业发展的新手段,以积极的产业政策和优质的发展环境促进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向高端、高效、高辐射力方向发展。
(一)加强政府宏观引导和协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契机,落实国家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决定,实施“六个一批”工程,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科研势能,增加发展后劲,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吸引一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在中关村实施,集聚一批跨国公司研发和营运中心在中关村落户,促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中关村建设,启动一批改革政策在中关村先试先行,争取一批中关村重点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建设一批专业基地成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
2.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通过支持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鼓励企业有组织的技术创新活动;通过支持以企业为龙头的产学研新型合作,来促进创新资源向企业的聚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支持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提升企业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能力;通过支持通用技术和涉及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开发活动,促进行业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通过支持行业创新联盟、工程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来促进技术创新系统的基础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3.完善投融资政策体系。
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加快发展中关村创业风险投资;建立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有条件的高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转让。
4.落实国家专项产业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集成电路、软件、光电显示、生物产业、数字电视、可再生能源等专项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技术政策、鼓励引进技术目录、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等,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
5.探索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的统计体系。
关注和支持高技术新兴业态发展,探索建立和完善高技术服务业的统计体系,准确监测和反映高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制定高技术服务业分类指导目录,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二)建立布局引导与约束机制,促进专业基地和特色园区发展
1.强化规划引导,建立产业布局引导机制。
突出“两极双系”发展区域定位和八大产业基地的规划定位,综合运用规划、土地、投资、信贷等手段,引导产业空间聚集,促进高技术项目合理化布局集中,实现特色产业集聚。
优先保证入园重大项目土地供应,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向重点发展区和专业集聚区集聚。
逐步建立产业梯度转移机制。提高知识创新区、技术创新区的辐射能力和郊区县的产业承接能力,加强中关村的创新优势向制造发展区的辐射,实现产业研发优势和产业化资源对接。
2.加强专业化服务,增强专业基地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推动产业园区从粗放式、综合性园区向有针对性、专业园区发展,增强定向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集中度和适合功能区的各种要素的集聚,提供土地利用效率,发掘土地资源产业效益最大化。
加强各个专业基地专业型管理人才的引入,专业基地管理要从土地开发型逐步向专业服务型转变,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互为补充高技术产业基地。
加强专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基地软硬件建设,根据产业升级的需求,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保证各基地之间路网的通畅。积极推广宽带无线接入服务、呼叫中心服务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基地信息化水平。
(三)统筹政府科技投入,实行“五个转移”和“三个倾斜”
1.加强政府科技资金统筹。
推动政府投入由相对分散向聚焦重点、适度集中转移(公共科技服务);由投入方式单一向以引导社会资源多方投入转移;由重复交叉投入向分工有序、强调系统性、连贯性投入转移;由偏重研发向强调研发和应用并重转移;由独家决策向综合决策转移。支持一批以应用为导向的产学研项目和以扩大产业规模为目标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实行政府资金的“三个倾斜”。
向提升和优化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倾斜,适应园区由于总量扩张和资源升级带来的新需求。向充实和完善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服务支撑体系和综合服务功能倾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体系的建立、资源共享和园区功能完善。向培育和实现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内重大项目产业链倾斜,增强重大项目专业配套的定向吸引力。
3.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探索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体系,逐步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研究并制定促进公共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专项政策。
(四)坚持开放式创新,大力提高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1.继续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总部集聚。
全力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机构、总部向功能区集聚,扩大其溢出效应和辐射力。适度统筹配套产业的跟进发展,积极引进与主导功能产业相配套的国际中介与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主导产业上下游产业链。
2.鼓励本土有实力企业“走出去”。
创造条件,鼓励有实力企业海外投资,通过与海外企业联合或收购境外资产、品牌和技术,提升国际化水平。
3.规划若干个具有国际高水平研发环境的专业园区。
增强管理团队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根据功能区的不同功能特色,注重培育和补充符合功能区要求的国际化专业精英人才,通过聘请高级职员、专业顾问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吸引国际化专业人才加入管理团队。
4.推动产业园区与国际同类功能区的战略联系。
通过定期论坛、路演推介、新闻发布等方式,结盟姊妹区、友好区,加强对外合作与友好往来,提升从管理到要素引入的国际化水平。
(五)实施人才、知识产权、品牌战略,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
1.大力吸引高端人才发展高端产业。
以高端产业发展凝聚高端人才。以高端产业发展为核心,加大对高水平研发人才、高技能生产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方式吸引海外高技术人才。
围绕重点产业需求,鼓励企业与大学、院所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培养直接面向产业发展第一线的关键人才。
2.推进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围绕高技术产业的支柱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潜力产业,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知识产权陷阱和技术壁垒,制定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发展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业。
鼓励和支持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以跨国并购、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方式整合国际技术资源,跨越专利封锁和技术壁垒;以资金、人员、政策等方式支持高技术中小企业原创发明申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以北京作为国家技术标准试点城市为契机,鼓励企业以核心技术为依托,与标准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跨国公司等合作,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制。
鼓励建立以原创技术和先进标准为核心,以专利池为载体,以互利共赢为目的的企业联盟,支持技术标准联盟市场化独立运作。
3.实施品牌战略,培育、积累适应首都功能的国际化品牌势能。
依托中关村软件园、移动通信产业基地等产业基地,打造北京国际化品牌基地。
拓展总部经济,实现品牌集聚。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机构(特别是投资运营总部)为手段,实现品牌要素集聚,促使北京成为国际品牌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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