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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加快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促进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保障“十一五”期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一)完善政策措施。
清理、修订限制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结合北京市实际,完善中小企业在社会化服务、财税支持、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保证各项中小企业政策的稳定性和切实落实。
(二)建立联动机制。
加强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实现部门联动,共同落实规划内容;促进各区县、开发区加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做好衔接配套工作,共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加强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各类专项资金作用;积极利用国家专项资金;鼓励区县、开发区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产业项目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加大引导力度。
适时制定和发布各类产业指导目录,加强政策信息的交流沟通,引导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完善统计制度。
提高对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的分析监测水平,定期发布中小企业相关数据,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运行趋势,为企业经济活动提供参考,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保障。
(六)加强协会建设。
支持中小企业自发组建北京中小企业协会、北京信用企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强化各行业协会、联合会“自我监管,自主创新,自律发展”的职能,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七)维护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减负办的部署,组织全市治乱减负检查工作,抓好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继续整顿中介服务收费,认真受理企业举报,做好查证核实纠正工作,依法保障企业和劳动者权益。
(八)建立专家征询制度。
设立专家顾问组,引进专家征询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针对中小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课题研究,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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