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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产业发展导向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围绕优势支柱产业,重点引进产业带动性大、环境友好的项目,引入总部、研发、设计、营销中心等制造业的高端环节。
坚持产业发展“有进有退”的原则,调整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布局要求的产业,坚决退出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继续加大对冶金、建材等行业的升级改造力度;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坚决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五小”企业。
(二)推进工业布局调整
以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布局。根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确定产业差别化发展战略。在城市中心区要保护性开发现有工业建筑,促进创意产业集聚;城市发展新区要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制造业中的高端产业;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食品加工、时装加工等环境友好型都市产业。
加快工业向郊区转移,转变郊区产业结构。结合各区县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逐步建立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郊区工业,进一步推动郊区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建立筛选评价机制,转变增长方式
建立和实施产业筛选评价机制、项目综合评价制度。制订并发布土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率、产业能耗水耗、环保、就业及产业带动效果等相关标准,作为产业培育、项目筛选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准入政策,实现工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通过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税收政策等手段,引导资金投向高技术、高性能、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
(四)提高开发区建设水平
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现有开发区,加强管理、合理规划、有效开发,充分利用开发区土地资源,进一步加快开发区、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的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完善产业布局导向。明确开发区产业定位,突出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园区专业化;强化产业空间约束,通过鼓励重大项目入园,大力推进工业向开发区、产业基地集中;以产业链为基础,加速产业集聚,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形成若干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
搞好产业配套。利用社会中介资源,加快开发区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市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共享和流动。
(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实施品牌战略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中央在京科研院所、高校的创新资源,建立产学研联合的长效机制;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以兼并收购国外技术团队和科研平台等方式推动技术创新;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产业,支持企业参与或发起制定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加大品牌战略实施力度。制定加强工业品牌建设的措施,出台有关奖励政策,在技改项目和研发投入方面给予定向支持,引导资源向品牌企业集中。构建强有力的品牌培育平台,构筑从事品牌宣传、推介、咨询和运营的品牌发展服务体系,提升北京制造业的品牌孕育能力。
(六)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集约增长
强化政府导向作用。加快推广普及清洁生产,从企业层面推进以“减量化”为核心的清洁生产,结合北京实际制定并推行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标准和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组织认定清洁生产的主要技术领域,通过项目示范,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
以区域循环减量化着手,改善工业开发区的环保管理体系。促进现有重点园区的生态化改造,支持生态工业园的相关研发技术和引入技术的示范项目,建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从区域层面推动更多的工业开发区通过园区环保认证。
促进以资源化为核心的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化。在社会层面上,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与循环利用基地,设立一批再生资源产业重点示范项目;搭建工业循环经济技术、信息平台,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快循环经济重点技术难题的解决;出台工业系统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研究制订节能降耗、资源再利用及相关环保产业的鼓励政策和支持措施。
(七)深化京津冀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发挥北京核心城市的带动作用。深化京津冀都市圈经济合作,积极优化发展环境,使北京成为国内外大公司、大企业总部以及研究开发和销售机构等的集聚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建立区域协调机构,形成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北京工业与津冀地区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加强区域间汽车、电子、通讯设备等重点产业链的生产合作;鼓励发展跨区域的大企业集团,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功能的优势互补,引导产业转移,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区域产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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