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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创建与北京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市、区县疾病控制机构建设。完善由传染病监控、健康管理服务和公共卫生监控三大网络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病原学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健康教育等五个重点系统建设,在传染病控制、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食品与饮水卫生监测领域建立完善的监测实验室,并重点抓好全市重大传染病防治、职业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和精神卫生疾病防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疾病防控技术水平和能力。
加强全市流动人口管理,逐步将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需要纳入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之中,对流动人口中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常态化管理。
2、建立现代化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建设统一的市、区县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院前救护和院内救治相结合的原则,整合现有急救资源。抓紧完成市急救中心改造和城区5个急救分中心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急救服务和卫生安全的信息系统,依法统一指挥、协调全市辖区内不同隶属关系的所有急救资源,逐步实现应急系统联动,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同时,加强全市二、三级医院急诊科、ICU等院内急救网络建设,依托部分三级综合医院的专科优势,建成脑外伤、烧伤、急性创伤等救治规模大、抢救能力强的急诊抢救中心。到2008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紧急医疗救助体系。
3、进一步强化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以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的,以整合资源、加强和充实卫生执法监督队伍为手段,以改善卫生监督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综合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监督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08年,建立起集公共卫生、医疗、血液、妇幼等领域卫生执法监督功能于一体的市、区县和区县派出机构三级卫生执法监督网络。
4、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首都现有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建成连接首都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首都卫生信息网络,完善首都疫情信息系统、病情信息系统、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卫生机构资源、疫情报告等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整合,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卫生管理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现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立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探索保健服务与临床相结合的模式, 完善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中心的妇幼保健机构的改革思路。积极推动婚前检查和保健工作。建立健全产前诊断与出生缺陷干预服务体系,保证孕产妇身心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十一五”期间,加强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加快对区县妇幼保健院的改造,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的控制,确保城乡居民的健康安全
1、严防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流行
做好艾滋病、结核病、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型肝炎、鼠疫、霍乱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继续规范预防免疫接种工作,逐步扩大免疫接种服务的内涵,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免疫接种工作。强化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措施,继续保持全市传染病的低发病率。“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北京地坛医院迁建、佑安医院扩建两个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建设,抓紧北京胸部肿瘤结核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和市结核病控制所业务楼翻建工程建设,并将解放军302医院和309医院统一纳入首都传染病救治体系,形成我市以传染病专科医院为依托,以二级以上医院感染疾病科为主体,以一级医院传染病门诊为基础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传染病救治网络。
2、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能力建设。整合慢病防治体系,建立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监测评价系统。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健康行为方式。提高行为危险因素及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定期筛查的覆盖率。到2010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3、关注人群的心理卫生,降低精神障碍的发生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精神疾病医疗服务体系、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精神卫生信息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精神卫生干预机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机制构成的“四个体系、两个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基层。“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以及18个区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所)的建设和改造,形成以三级专科医院为依托,以综合医院心理、精神科为主体,以区县精神卫生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精神疾病预防与医疗、康复服务体系。
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努力开展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保证重症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到2010年,重症精神病人系统管理率和系统服药率均达到100%。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现有医疗资源,加快构建与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根据北京市城市“两轴、两带多中心”发展规划和城镇布局的要求,充分发挥区域内中央及部门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势,对区域内卫生存量资源和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合理规划。“十一五”期间,原则上城市四环路以内不再新举办各级医院,并控制现有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扩建规模,以提高整体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为主要方向,改造陈旧老化的基础设施,将医院“做精、做强”。同时,积极引导增量医疗卫生资源向新建居民区和郊区县转移。加强新城区和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10年实现在新城按每30-50万规划人口区域建立一个由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区域性医疗中心,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新的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建设用地纳入政府规划,可通过对医疗资源密集区医疗机构的资源重组、土地置换、社会资源整合等方式实现。
“十一五”期间,各区县要依据人口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按照千人床位指标具体核定每个区县的床位总数,合理确定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配置的比例及建设规模。到2010年,北京市病床使用率达到85%,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5天。
(四)大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工作,满足全市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建设规划、财政预算及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根据社区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地域环境和城市功能定位等因素分类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企事业单位和民营的医疗机构为补充,引入竞争,实行公开招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多样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保健、基本医疗、院前急救、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教育等为主要功能的、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在新建、改建居住区,按照住宅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规划设置要求预留用房和安排建设。在老城区和远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根据人口规模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分类确定规模与数量。原则上每个街道社区(办事处、乡镇)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服务半径过大,可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中心一体化管理。
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到2008年,原则上街道医院、乡镇卫生院实现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全面转轨、人员素质全面提升。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设备配置要求,积极应用中西医结合的适宜技术。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守门人”制度,实现“小病不出社区”,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五)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健康公平
贯彻落实《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纲要(2001-2010)》,继续加大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基本建设)投入,支持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功能向社区卫生服务方向转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标准给予补助。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调整资金筹集、报销标准,扩大农民受益面,保障农民健康水平。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降低人力管理成本,提高对资金筹集、报销和监管的工作效率。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
继续深化医疗机构用人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化评审和评聘分开的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卫生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业绩评估制度和奖励制度。
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特别是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公共卫生、护理等领域的人才培养。加快北京卫生学校、北京护士学校、北京中医学校的改造。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努力提高其业务能力。进一步深化全科医学培训工程,建立和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的任职资格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到2010年,在北京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均进入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进行规范化培训。探索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生专业培训机制。合理配备社区卫生服务骨干人员,原则上按照每2000-3000名服务人口配备1名全科医生和至少1名社区护士;每2000名服务人口配备1名预防、保健人员。
大力加强优势重点学科建设和学科带头人培养,保持首都医疗水平的国内领先地位, 支持新兴学科的发展。加强公共卫生、急救体系和重大疾病的科学研究。
加强卫生职业教育,整合卫生职业教育资源,力争成立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为北京地区,特别是面向农村培养合格的技能型医学人才。
(七)积极开展各项奥运会保障工作
根据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奥运定点医院的建设力度;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与各三级医院间实现网络连接和急救信息共享;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在旅游景点设立急救站点规划;识别、评估影响奥运会主办的重大卫生疫情风险,并提出防范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城市运行纲要,确保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卫生安全。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国际化健康城市
以健康建设为中心,推广“生态大众健康”理念,在科学的标准体系和程序框架下,继续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区(镇)等工作,全面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示范镇”创建工作;全面落实2008年奥运病媒生物控制计划,确保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将首都建设成为国际化健康城市。
(九)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把中医药服务重点放到社区和农村。到2010年,北京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中医药人员,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设3个国家级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0个市级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名中医药的实用型骨干人才;向农村推广10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并使普及率达10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以中医药技术为主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50%以上的郊区县达到北京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水平,全国农村中医工作示范区县达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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