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 > 专项规划 > 一般专项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功能区域发展规划

返回>>



  第五部分 规划实施

  实现“十一五”期间区域经济与重点功能区发展目标,构建“二大发展带、四大城市功能区域、六大重点产业功能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重在实施。通过制订配套政策、编制实施规划、实施重大工程、创新管理机制和强化公众参与,以保证规划内容的顺利实现。

  一、制订配套政策

  (一)资金配套政策。

  继续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放大作用,建立若干专项资金,推进区县功能定位细化落实。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赋予区县与其所承担的事权相适应的财权,并且结合区县功能定位和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

  建立解危排险资金,疏散城区人口,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加大南城转移支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城中村”改造与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创建城市宜居环境;对奥运场馆周边道路拆迁予以补助,保证承办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生态保护资金,支持山区搬迁、生态林建设、水源地生态保护和山区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

  完善投融资担保体系,搭建项目储备平台和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发展和建设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继续推进“两个转移,五个倾斜”,给予旧城、南城、城中村、郊区、山区更大的资金支持。

  (二)人力资源配套政策。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以高层次人才队伍为重点,推行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和登记制度,研究建立公务员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和学时认定制度,以及有计划地选送党政干部、中青年技术骨干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到高校、国外、境外进行中短期培训制度。

  二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落实公务员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考试录用、选调和公开选拔制度,注意选拔年轻干部、高知识层干部以及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公务员队伍,推进规范化考核,建立人才退出和淘汰机制,加强人才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增强人才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创新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聘用机制。

  三是加强人才引进。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重点功能区建设需要,建立各个功能区域和重点功能区人力资源需求的预测机制。制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功能区建设和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构筑完善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完善人力资源积累与开发机制、培养与选拔使用机制、引进与流动机制、评价与激励机制,在创业环境、收入分配和生活环境等各方面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突出对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的跨功能区域培养与引进,重点解决人才引进过程中户籍、子女入学等瓶颈。通过设立人才发展基金,改革职称评聘、收入分配、户籍管理、专家选拔等制度,拓宽接收高校毕业生、引进国外留学人员和国内优秀人才的渠道。

  四是健全多种所有制人才中介机构准入制度。鼓励有资质的国(境)外人才中介机构进入,支持和规范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构建开放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鼓励区域内跨国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办更多的科研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形成以高等院校、研发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和服务体系。

  (三)土地管理配套政策。

  一是实施土地利用城乡统筹,力争首都空间和谐。要确实树立“城乡一体化”的理念,统筹安排城乡土地利用,协调建设用地、耕地以及林地等生态用地在数量、空间和结构上的各种矛盾,保证土地利用在空间地域上的结构合理性、功能合理性和方式高效性。

  二是推行土地资源区域共享,做到区域协调发展。从开放的区域范围内来对待耕地保护任务,努力探索出有大都市特色的耕地保护模式,推动首都各功能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力争京津冀范围内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既能充分保证北京市的粮食安全,又有利于促进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是实施绿色空间区域共筑,推动“宜居城市”建设。一是在大区域内进行生态建设用地的全面合作,构筑绿色生态空间共享系统。二是以生态适宜程度指导土地的开发利用,充分保护城市现存的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城市发展的限制建设区内土地开发建设行为。三是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矿山治理恢复区等重点区的土地利用综合整治。

  四是重点保障首都功能用地,实施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在充分满足首都功能对土地利用的特殊要求前提下,通过“内部挖潜、边缘控制、外部疏导”三种途径,构建“整体疏、局部密、大分散、小集中”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五是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盲目扩张,推行建设用地集约挖潜。明确划定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边界,以此作为开发建设的合理引导和严格控制,防止城市建设用地无序蔓延。高效合理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行各类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进行立体化综合开发,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切实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

  六是严格控制农地转用,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农地转用、提高农地转用的门槛,积极推行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设立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提倡农业用地的功能多元化,积极扶持都市型农业的发展。

  (四)其他综合配套政策。

  围绕“十一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和关键领域,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完善转变增长方式的配套政策,建立产业项目筛选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二是完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政策,推进城市化进程。三是完善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提高市场化运行水平。四是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产业融合与结构升级。五是完善人口转移与产业协同转移政策,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拆迁政策,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拆迁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拆迁补偿市场化,同时保障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利益。六是完善各功能区域的结构调整政策、重大基础设施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引导和配套,协调解决一些区域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问题,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走”,保证各个功能区域有效承担各项建设和管理任务。

  二、综合协调统筹

  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协调的组织机构。将综合性功能区域协调职能赋予相应的政府部门,由市各个直属部门共同成立首都四大城市功能区域及重点功能区协调小组或联席会议,共同履行区域协调职能,定期研究决定区域合作与发展的重大事宜。建立部门衔接落实制度,专门性的区域协调职能纳入专业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联合编制推进功能区合作发展的专题计划,并定期提交首都功能区域协调与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

  二是强化区域规划的协调和衔接。逐步建立区域发展、城市规划、土地管理、交通管理等各个部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以及交通规划的相互衔接,注意加强各区县发展规划与跨区域基础规划的协调,使其相互促进,确保规划在总体要求和导向上一致,在空间配置上协调、在进度安排上有序。

  三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进程。一要加强区县以功能区为基础的联合和产业分工协作,推进产业升级;二要从整个经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的角度考虑区域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方向,加大与周边区县的产业联合,提高区域的规模经济水平,增强组织创新的能力。同时,在综合运输体系、旅游网络、农产品基地的规划、布局以及管理方面加强统筹和协调。

  四是全面推进各个功能区域的一体化进程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四大功能区域和重点功能区社会经济协调以及空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个功能区自身重点开发、优先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和内容。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尊重和兼顾区域内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和协作,形成既竞争又协作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整体效益和长远效益的最优化。

  三、实施重大工程

  (一)交通一体化工程。

  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环保、城乡一体、统筹城际”的标准,推进一体化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建设完成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奥运支线、轨道交通首都机场线,建设亦庄新城轨道线和9号线,改造完成现有地铁1号线、2号线,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加快高速公路网的建设,通过建设完成京津第二高速公路、首都机场北线高速公路、京承高速北京段、京平高速和六环路等,初步形成与国家公路干线有机衔接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成首都机场东扩工程、北京铁路南站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

  (二)信息一体化工程。

  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网络融合,大力推动跨区域信息化合作、整合与共享,利用区域科技与软件优势,完善区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全面、快速提高各功能区域信息化水平。全面实施“数字化”功能区域建设,抓好政府应用系统开发与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数据库、社会经济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网上审批和农业信息平台等公用信息平台,并以这些平台为基础,继续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进程,加快“数字社区”及智能交通、远程医疗的建设,重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信息化。同时,促进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带动农村经济迅速发展,逐步消除数字鸿沟。

  (三)公共服务均衡化工程。

  重点实施启动基础教育服务均衡化工程、医疗服务均衡化工程、文化体育服务均衡化工程等。通过名校办分校,鼓励师资流动尤其是向中心城区以外的流动,加大对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基础教育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大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等措施促进基础教育服务的均衡化。通过名院办分院,鼓励医生跨区域流动尤其是向中心城区以外的流动,加大对城市发展新区以及生态涵养发展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医疗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大远程医疗网络建设等措施促进医疗服务的均衡化。提升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水平,普及全民健身工程,鼓励中心城区文艺团体定期下乡,实现广播、电视的全覆盖,促进文化体育服务的均衡化。

  四、创新管理机制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要树立“宏观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理念,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体制保障。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强整体协调。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制度。坚持全市统筹考虑,充分调动市区两个积极性,建立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制。打破区县行政边界,建立城市功能区域管理联席会议,全面负责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督导。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的发展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规划、基础设施等诸方面问题,并及时调整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二)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根据各功能区域发展定位与目标制订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衡量区县的工作成效。绩效考核要在政府管理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约束性指标和导向性指标,要对发展目标、政府建设和公共管理等几方面综合考核,保证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在方法上,把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注重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的结合;在体系上,实行分区域分类别考核,使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具有可比性。

  (三)建立高效的公共管理机制。

  加强公共管理体制创新,完善公共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公共管理格局。按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要求,实行统一、规范、系统、科学的城市公共管理。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助的社会管理网络。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五、强化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实施规划的关键,通过媒体等大众传播手段广泛向公众宣传,使公众熟悉规划意图,将其实施变为公众自觉行动。一是通过市区各级政府网站等公共传媒广泛宣传,使公众获得知情权。二是鼓励公众在实施规划中发挥积极作用,使公众充分行使参与权。三是鼓励公众对于规划实施状况进行监督,使公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四是充分发挥公众在营造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中参与者及执行者的重要作用。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规划处  邮编: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