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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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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重点工作

  

  一、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实施课程改革、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等途径,缩小城乡、校际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一)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纲要》,加强早期教育研究和开发,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贯彻《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以社区为依托,建立起面向0—6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网,逐步实施学龄前儿童0—6岁一体化教育。加强早期教育基地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小区配套托幼园所建设和使用;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将农村乡镇幼儿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规划建设好平原地区小城镇幼儿园,缩小城乡差别。多渠道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和部分流动人口学龄前儿童入园问题,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落实各级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制定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探索本市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策略和模式。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检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和学校间的差距进行检测与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初中建设工程和规范化小学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办学条件困难、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较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初中和小学建设。通过布局调整与资源重组、推广小班教学实验、加强干部教师培训与调配、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学校管理与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等措施,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逐步缓解择校压力。

  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在农村地区和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城乡统一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自办学校。

  (三)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

  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加强地方课程管理,形成具有首都特点的中小学课程结构和教材体系。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和教学实例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全面育人的素质和水平。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对全体学生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与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高中办学模式研究,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高中教育改革试验;改革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方式,加强选修课、综合实践课,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力;加强普职融通,在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能学习内容,充分利用职业学校的教学资源,在职业学校建立100个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确保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规范社会力量针对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补习班,为学生创造宽松、自主的学习空间。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处理好实施素质教育和办有特色的关系,引导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有效应用

  建设现代化基础网络和数据系统,完善北京教育信息网,实现市、区县、学校三级网络的畅通连接。完善中小学教育资源平台和中小学数字图书馆,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个性化学习提供丰富教育资源。建立集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信息化手段为一体的远程教学体系,开展优秀课程资源共享,进行点对点的教学辅导和培训,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向全市中小学生发放学生IC卡并广泛开展应用,提高考试招生、学籍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专用设施设备配置。建设一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特殊教育中心,为残障人员提供更好地学习和康复环境。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求。

  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民族学校办出民族特色。在全市中小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继续办好西藏中学、西藏高中班。高质量完成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任务,完善各种政策和保障措施,为西藏、新疆地区培养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紧紧围绕首都现代化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多样化的需求,着眼于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并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衔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应市场、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效益。

  (一)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骨干示范学校建设;按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逐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0年与本科大体相当;加强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逐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升高职的比例;稳步扩大五年制高职试点。

  (二)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

  围绕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型农业的发展需要,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技能人才,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流通、现代金融、旅游会展、信息咨询等服务业所需专业。打通学校不同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界限,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投入。建设与本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10个示范专业、50个重点专业、50个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和10个国家级重点实训基地。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职业岗位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快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适应性。探索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定单式”培养;强化职业教育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沟通和衔接,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探索建立职教课程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方便求学者采用多种形式接受职业教育。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四)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充分发挥中、高等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逐步提高职业培训在职业教育中所占比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培训,为他们就业、再就业,转岗、晋升,自主创业提供教育服务。适应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提高企业竞争力,每年培训职工50万人左右。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每年培养中级技术工人8万名左右,高级技工和技师5万名左右。

  (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从2006年起,市区(县)政府每年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支持市属重点职业学校、区县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中心以及农村劳动者培训,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以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逐步提高生均综合经费定额标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的作用,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培育创新人才,进一步明确高校定位,突出特色,提升实力,积极参与实施首都创新战略,推进高校与首都经济社会的融合。

  (一)统筹首都高等教育资源

  统筹规划在京中央院校和地方院校,统筹规划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高等学校体系,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重点突出、互为补充的高等教育格局。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发挥高水平大学优势,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使其逐步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现知识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基地。加大对中央在京高校的服务力度,促进中央和地方高校协调发展。探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共建的新机制,促进中央院校在面向全国服务的同时加大为首都服务的力度。每年市财政将继续支持中央在京院校共建项目。

  按照“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创新体制、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服务首都”的基本方针,明确各校定位。中央在京院校要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市属市管院校要进一步凝炼办学方向,稳定办学规模,突出办学特色,主要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重在提高办学水平。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实用性人才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继续深化教学改革

  开展以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建设精品课程,开发精品教材。改进教学内容,加强文理渗透,充分吸收和反映科技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加强实践教学,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落实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推行学分制改革,推进高校之间学分互认、学科专业共建和教学资源共享。鼓励跨学科联合、产学研联合、国内外联合的培养模式,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积极开展本硕连读、双学位、第二学位等工作。

  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推动学校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督评价制度和保障体系,到2008年,完成第一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部分学校开始进行本科专业教学评估;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质量年报制度,及时将有关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形成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机制。

  (三)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

  在专业布点上,减少重复设置,提高规模效益,改变各校专业设置同构发展倾向。加快建设新专业、改造老专业,减少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明显不足的专业,创造条件设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应用学科及其专业。加大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实施市属市管高校专业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首都经济、首都教育、城市建设与管理、文化发展、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都市农业等10个学科群、50个左右的重点学科。围绕首都积极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战略部署,今后五年,加快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软件、集成电路、信息网络、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现代物流、旅游会展、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使首都高等学校成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方面军。

  (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聚集首都高校人才智力优势,发挥其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源头创新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年)》,制定高等学校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服务、充实、完善首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组织高等学校参加北京重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在关键领域解决北京重大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推动高等学校融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北京科技工作的新格局。实行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把科研成果吸收到教学中去,引导学生更多地参与科研实践,在产学研结合和自主创新的实践中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大力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重点建设城市交通、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技术、新医药等7个技术转移中心、15个大学科技园和20个科技创新基地,搭建北京经济发展智力支撑平台;设立高等学校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的推广与转化,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发展学校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大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国家、首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服务,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大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工作力度,更新择业观念,推动多种形式就业。继续实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首都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一线就业、到基层就业、到艰苦岗位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鼓励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化解毕业生就业高峰压力。建立人才预测、高校招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毕业生工作状况信息追踪,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人尽其才”。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办学的重要导向,以就业促教改,带动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员育人,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行动计划(2005-2010年)》,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抓住德育工作契机

  围绕2008年奥运会,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情系奥运,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主题,每年选择一个专题和重点内容作为突破口,让唱响国歌等10个文明习惯伴随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礼仪素养。

  围绕建国60周年及重大节日、纪念日,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爱北京、爱祖国、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落实中小学校新学年上好“爱国主义教育第一课”制度和每年9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制度。

  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引导学生知荣明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打牢德育工作基础

  实施德育骨干教师工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工作规程,提升班主任专业化能力。做好德育骨干队伍培养、培训、选拔、提高工作,切实提高专职德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北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计划”。总结推广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树立和宣传一批学科教学中实施德育的带头人,引导全体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高为范的教育观。经过五年努力,培养十名左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德育工作专家、百名左右市级德育带头人、千名左右德育工作骨干。

  实施德育资源建设工程。整合、开发、利用首都特有的地域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和新闻媒体资源,建设全市德育信息资源库,为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提供丰富资源。建设德育专家资源库,进一步完善行政与科研相结合,大学、科研机构与中小学校相结合的德育支撑体系;建设以服务学生为主体,集教育、指导、咨询、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德育服务网络,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和自主教育需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网管理。建设3—5个全市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场所;完成北京市新少年宫、北京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创新德育工作模式

  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家校社协作的德育工作体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确定德育目标和内容。坚持贴近未成年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不断拓宽德育途径,创新德育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学校主导、家长和社区积极参与的新型德育协作体制,在原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基础上,成立家长教师协会,探索学校与社区协作的新机制,鼓励教师进家庭、进社区,加强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建立学生思想道德和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并实施全市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监控和评估制度,建立区县德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把握学生现状,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努力构建适应学生思想道德需要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检查机制,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列入高校党建、教育教学评估及校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任用标准之中。加强工读教育。

  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阳光心语行动;在中小学校建设学生心理咨询、指导室。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心理素质。开设心理素质教育课程,建立心理素质教育和咨询专门机构,开展心理咨询,实施心理疾病预防和危机干预。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坚持公益性原则,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加强建设,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能力、健康成长。

  (一)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教育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少年之家以及面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其他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组织策划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坚持常年开放,坚持节假日、寒暑假为未成年人服务,并结合学校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活动。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其他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也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丰富学生校外生活。

  (二)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加强和改进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积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合理分工、有效衔接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级文化、文物、体育、园林、科委、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等部门,根据校外活动场所的不同功能和特点,统筹安排校外活动。中小学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计划,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切实保证校外活动时间,在时间安排上可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做到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开展优质服务。要根据校外活动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完善校外教育工作保障机制

  发挥市、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完善北京校外教育协会功能,整合校外教育优势资源,搭建平台,形成合力;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和科协等群众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

  加大校外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所需的补偿资金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校外教育的公益性。研究制定支持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纪念馆开展普及性教育活动的优惠政策。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各种捐助、捐赠。建立区县校外教育工作年报制度。定期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创新

  以改革为动力,更新教育观念,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试验,推动教育体系创新。

  (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之间,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和学校内部的关系,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协会、评估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和中介机构,发挥其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指导、行政合同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手段,创新教育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健全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的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网上办公范围,为公众提供便利。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区别学校的不同层次和类型,进一步发挥教代会、职代会、教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学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建设首都教育综合服务大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有关教育政策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了解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二)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和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依法自主自律办学、社会参与管理的学校治理机制,建立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加快办园体制改革,推进部分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社会化进程;规范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按照“民、独、优”原则,规范独立学院办学。

  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强化评估工作,建立社会评价制度,改进外部监管体制,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不断提高民办教育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整合民办教育资源,面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要,举办质量高、办学特色明显的民办教育机构。

  (三)推进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考试等评价手段对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稳步推进初中入学办法改革,规范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学生全面质量的考核与评估。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教学质量报告,切实保障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性评价系统,开展学校和区域实验,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积极探索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人才选拔方式,完善高考制度,实行多元评价、多次考试、多样化入学方式相结合的探索;拓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渠道,加快培养首都郊区和急需行业紧缺人才,突出职业教育特点。

  (四)启动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教育部支持我市开展教育现代化试验的政策优势,集成首都教育资源,在加强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加强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建立首都高校协调发展机制,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灵活多样、富有弹性的学习制度等方面进行重点探索和突破,促进教育创新,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就教育现代化中的重大问题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改革试验,创造经验。

  七、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教育布局调整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集约土地、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北京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启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统一规划,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与人口变化、产业调整和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学校布局。

  (一)合理设置和配置中小学校

  结合首都空间布局、城市建设与改造、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重组、整合基础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在新建居民区、城市发展新区、郊区建设一批中小学校;通过联办、合作办学、举办分校等形式,引导城市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郊区、城市发展新区流动。在城市中心区,主要通过校舍置换、强弱联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学校;在郊区农村地区,适当发展寄宿制学校。

  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市新建和改建中小学执行新颁布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到2010年,现有学校在专用教室建设、教学实验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

  (二)统筹职业学校资源

  根据我市“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人员的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职业教育空间布局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职业教育资源,形成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相协调的职业学校布局。要整合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形成支撑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若干个职业学校群。在自愿基础上,突破学校隶属关系和学校类别界限,通过资源整合、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提高学校规模效益。

  打破地区、部门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等方面局限,统筹、协调、促进高职学院、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等职业学校的资源整合。结合区域产业调整,每个区县集中举办1-2所职业学校,每个行业集中举办1所职业学校,将职业学校数量调整到100所左右。“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投资20亿元,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学校校舍基本建设。高水平完成亦庄职教园区建设。

  (三)优化高等学校布局

  按照核定规模,因校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规划总量,盘活存量,对现有高校办学空间进行优化,严格控制中心城区新增教育建设项目。对于办学空间已经基本满足的学校不再进行新的校园建设;对于按照核定规模、办学条件不达标、又不可能易地新建的学校,主要是通过内部挖潜、原址扩大、调整合并、控制规模等途径来解决;对于一校多址的学校,原则上通过置换的方式集中办学。市属市管高校在合理确定规模前提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布局,结合高等学校发展实际,按照标准、必需和可行相结合的原则,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制订首都高校新的空间布局规划,逐步形成与首都空间布局相协调、产业结构相适应、区县功能相结合的首都高校空间布局。

  八、大力加强农村教育,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

  坚持城市支持和带动农村的方针,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广泛开展农民培训,推动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大农村教育支持力度

  通过政策导向、资金扶持、名校办分校等形式加大对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到2008年,通过调整市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的比例、增加基本建设经费和农村科技经费、农民教育经费等方式,累计投入40亿元;“十一五”期间,新增教育经费70%投向农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师资培训。引导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完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手拉手”对口支援活动;支持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到郊区新城、城镇地区举办20所分校。

  大力提升郊区农村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农民远程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8个农民教育基地、50个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500个示范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二)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免费培训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提高农村教师水平。发挥城镇教师资源优势,建立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发动高校对口支援远郊区县、建立100对“手拉手”学校、每年选派1000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每年有不少于10000人次的农村教师接受培训或参加城乡工作交流。积极开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活动,每年1000人。

  (三)大力开展郊区农民培训

  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加强农科教结合,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网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农民和农转非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实施农业实用技术推广项目培训,每年50万人次;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10万人次以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年100万人次。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保障机制,设立农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

  (四)建立高校对口支援机制

  充分利用高等学校人才、科技、知识等优势,组织、支持高等学校结合自身特点,与10个远郊区县开展对口支援与合作。主要任务是,提高当地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农民职业培训、高校青年教师到郊区县挂职锻炼、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通过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制订郊区“村村都有大学生”的“绿色通道”行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高等教育普及程度。

  九、全力开展奥运服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坚持奥运带动战略,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开展奥运教育服务,提升首都教育各项工作水平,带动首都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在参与过程中使服务奥运成为首都教育新的增长点。

  (一)实施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教育行动计划

  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奥林匹克文化教育活动,普及奥林匹克运动知识,实现奥林匹克运动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广泛传播“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引导学生了解奥运、热爱奥运、参与奥运、服务奥运。建设200所“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200所“同心结”国际交流学校。推行“每天锻炼一小时”校园健身计划。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全体市民开展文明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奥林匹克运动文化知识教育,促进市民了解和尊重世界各国多元文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针对奥运会对各类专门人才的迫切要求,加快培养外语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实施高校外语专业语种主辅修方案,落实小语种招生计划;组织并支持全市各类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人才培养特点,积极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筹办活动;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在竞技和运动医学领域优势,形成一批包括检测、信息等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针对奥运“开幕式”、“闭幕式”等大型活动,以及其它日常组织服务的具体需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大型文体表演、相关专题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落实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行动计划

  大力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京合作办学,提高办学水平。支持高等学校以项目为载体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港澳台侨学生来京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建立与主要国际教育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机制。积极筹办和承办高层次国际性教育会议。加大引智力度,对具有良好国际声誉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承认。

  积极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提高层次,扩大规模,到2010年达到8万人左右。设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倡导设立外国留学生企业(社会团体)奖学金;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工作,发展特色优势专业教育,吸引境外优秀学生来京学习。规范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

  积极开拓教育国际市场。培养一批对外汉语教学师资。推广对外汉语教学精品教材、普通话测试标准。发展对外汉语远程教育,开展网上汉语教学和其他相关信息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到国外、境外办学。

  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

  树立新的教育观念和学习理念,统筹教育资源,搭建多元化学习平台,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市民素质,创建学习型城市,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奠定良好基础。

  (一)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启动建设学习之都行动计划,大力倡导和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广泛开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社会化学习网络,构建较为完整、融通开放、高质量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全日制学习与业余学习互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为市民提供充足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场所;国民教育学校的学习资源和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大力推进企业教育、社区教育

  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和创新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职工培训,开发人力资源,转变企业管理方式,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引导员工终生学习;整合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发挥各类教育机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社区教育,面向社区成员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与培训。重视妇女教育、老年教育;加强外来人口教育。

  (三)建设远程教育平台

  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发挥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等机构作用,统筹资源,以网络教育平台、电视台教育频道、自学考试和图书电子阅读平台等为基础,构建资源丰富、服务良好的远程教育体系和教育公共资源网。加强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软件的开发、制作和应用。为社区居民学习创造条件,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在农村地区,利用现有的学校信息技术资源,建设500个农民远程教育站点。

  (四)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保障机制

  建立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从制度、计划、载体和物质条件等方面给以保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制定创建学习型城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乡镇的基本标准。每年评选一批先进典型。到2010年,50%以上的企业、社区和其他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

  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院校、专科学校、成人高校、高教自考之间学分互认的试点;探索教育与培训及工作经历之间的相互转化,在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学校实施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的学分累计制度,制定社会化的市民学习成果认证制度,使市民通过自主学习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制定相关政策,对有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人员接受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试行注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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