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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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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基本方针,切实将信息化作为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战略,加快首都信息社会建设,全面建设“数字北京”,以信息化带动城市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服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未来五年,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指针,统筹全市信息化推进的目标和任务,统筹城乡、区域、行业信息化发展,统筹政府引导和社会力量参与,制止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制定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坚持深化应用、务求实效。要把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从铺网络、建系统转移到使信息化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中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上来。要以最终应用效果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关键指标。

  (三)坚持集约建设、资源共享。政府要加强引导,推动集约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交换,促进网络融合和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化发展的效益。

  (四)坚持自主创新、积极探索。要把信息化的过程作为自主创新的机遇,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增强创新能力。把试点和示范作为一项基本的工作方针和内容长期坚持,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各部门、各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和示范,探索符合自身特点、体现自身特色的信息化推进路径。

  (五)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始终不渝地把信息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和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在发展中求安全。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北京市信息化发展的目标是:政府率先实现信息化,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达到现代国际城市的水平,信息产业对首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带动自主创新的能力显著增强,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数字奥运”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数字北京”初步建成,为迈向信息社会奠定基础。

  (一)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首都之窗”城市门户,形成政府在线、社情民意、公共服务、人文北京和国际交流等一批专业门户,80%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够实现网上办理,培育一批面向大众生活的信息服务品牌,使北京成为信息服务普遍、便捷、高效的典范城市。

  (二)政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2008年前,建成市、区两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全面建成并实现共享,在交通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城市应急指挥等领域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到2010年,各级政府核心业务100%实现信息化支撑,基本形成资源共享、部门协同、服务规范的全市电子政务体系。

  (三)国民经济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要实现再提高,带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业态创新、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新的突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信用、物流等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北京成为全国信息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

  (四)信息化对自主创新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信息化对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产业化的支撑模式得到进一步完善,把北京建设成为信息技术应用环境最佳城市,研发及应用具有自主核心技术产品的示范城市。

  (五)城市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网络建设统筹规划、网络资源有效利用、有线网络公平接入、无线信号普遍覆盖、带宽服务满足需求。建成完善、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新城建成区信息管道通达率达到100%。有线电视光缆乡镇通达率达到100%。固定电话用户数达到107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数达到1870万户,宽带用户达到480万户,网民数量达到560万人。

  (六)“数字奥运”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对奥运会信息化需求的有力保障,对公众对于奥运会信息服务需求的完全满足,对奥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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