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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五”时期山区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一)深化改革
1.落实土地承包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认真抓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和流转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农户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大生产投入,提高经营水平。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保护农民的合法收益。
2.深化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具备条件的山区乡村,要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山区农村集体土地、山场等资源性资产的确权工作,对农村集体土地,要以区县政府为主体,开展核发土地所有权证书试点;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合法兴建的房屋,开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与房屋产权证书试点。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试点。
3.加快山区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农村投资,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在税收、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方便,引导民间资金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建立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的中小资本市场;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支出项目,加大政府对山区的投资力度,适当放开山区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权,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采取有效手段清理山区乡政府和村集体的债务。
(二)健全制度
1.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特别是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日活动制度,以及组织活动、村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和民主决策程序。对当选的村干部及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民主法治意识和工作技能,对村民广泛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
2.健全农民就业制度
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抓紧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积极推动山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强乡镇及村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各级再就业资金投入规模,形成城乡统筹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为山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3.健全教育制度
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资力度,积极促进山区教育投入的多元化,提高山区教师的待遇和福利,鼓励优秀教师安心在山区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
4.健全卫生医疗制度
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山区医疗人员的职业素质,以保证山区医疗水平的提升。
(三)完善机制
1.完善山区生态补偿机制
北京山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对建设山区生态屏障和提高山区居民生活水平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要继续完善山区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安排支付山区发展的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山区的投入力度,支持山区生态建设和山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在符合条件的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一致的生态旅游业等二、三产业。
2.建立山区采煤和非煤产业及污染企业退出转型机制
有计划、有步骤地关闭破坏山区生态、污染环境的煤矿开采企业和非煤矿山,扶持符合山区生态建设要求的替代产业发展。
(四)加大投入
1.增加政府投入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部分主要投向农村的要求,在继续完善山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向山区农村的投入力度,用于以中心村为重点的山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
2.引导社会投资
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支持山区产业发展,建立长期稳定、适合山区产业发展的投资机制,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积极探索山区水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利益合理分配的机制。
3.制定全社会支援山区的配套政策
市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山区建设的具体计划和配套政策,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强扶持和服务,每年帮助山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山区区县要以中心村为重点,加大对山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并根据各山区发展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按照项目设计的政策目标,考察资金投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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