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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商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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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 行业发展指导方向

  

  一、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或项目

  基础设施类:一是硬件设施。主要包括储备粮食仓库、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共物流区及保税物流中心、重点商业街区改造升级、新城和新兴住宅区商业中心建设、各类市场调整提升、符合规划的大型购物中心建设、生猪屠宰厂整合等。二是软件设施。主要包括商业公共信息平台——北京商业服务网建立与完善、市场运行监测系统建立与完善等。

  便民服务类: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改造与提升、社区便民配送菜店、社区商业中心、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修理服务网点、生鲜超市、美容美发品牌连锁店发展等;农村连锁超市、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与发展、小城镇商业中心建设、农资连锁经营发展、农产品专业化经销公司、加工中心、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特色经营类:商业品牌培育和推广、特色商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特色商业街区(市场)、老字号商业、特色服务方式培育推广、特色商业服务企业连锁经营等。图书音像制品、文化用品、数码、电子等高科技产品、纺织服装、建材等为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服务的专业市场建设改造等。

  科技创新类:连锁经营发展、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OS/MIS/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商业智能技术(BI)、物流信息技术、刷卡消费推广应用等。社会化和专业化物流配送中心、物流资源整合、跨国和跨区域采购中心、新型营销方式推广、运用现代流通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培育大型流通企业等。

  资源节约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旧货流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洗衣示范厂建设等。

  服务奥运类:奥运村、奥运场馆餐饮和生活服务、奥运物流设施建设等直接服务奥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购物和餐饮等消费信息咨询等间接服务奥运项目;迎奥运行业员工培训等。

  二、限制发展的领域或项目

  全市范围内未列入相关规划的各类汽车交易市场、汽车配件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购物中心、生猪屠宰厂、汽车拆解场所、成品油加油站、住宅底层影响居民生活的餐馆等商业服务业设施等。全市范围内不再发展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三环路以内,从严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二环路以内地区、广域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中关村、商务中心区(CBD)、金融街、奥运村、亦庄、临空经济区内的一般商品交易市场等。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对大型商业设施分业态、业种和不同规模进行限制发展。

  每年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北京市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具体明确限制发展的领域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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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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