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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城市社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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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 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努力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合力。街道、社区要紧紧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这个重点,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推进工作创新。积极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组织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建设美好家园的能力。

  二、提高经费保障

  加大对社区建设的经费投入。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统筹安排社区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根据财力状况,不断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二是建立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社区建设事业的捐赠和投入,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捐助的社区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和长效机制。三是规范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定社区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办法,明确经费收支程序、使用范围和监督途径,保证社区建设经费的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

  三、完善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北京市新建改建居民区配套建设指标》等有关政策,保证社区发展与首都空间发展、城市化建设相衔接、相协调。加快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使社区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强理论研究

  组建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理论研究队伍,围绕一批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采取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联合进行科研攻关,对社区建设的新鲜经验进行理论总结和提炼。定期召开社区理论研讨会,及时将理论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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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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