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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测绘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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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全面推进测绘事业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测绘事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落实国家测绘事业发展战略要求,体现公共测绘、信息测绘、北京测绘的思路,建立信息化测绘体系和基础测绘服务保障体系,发展开放型测绘,努力开创测绘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公共测绘---发展定位;公共测绘是纲,强调测绘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应在政府的管理、监督和引导下进行;明确测绘事业是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是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和数字北京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测绘分为三个层次:政府行政管理、公益性测绘、市场产业化推动。

  信息测绘---技术定位;信息测绘是技术驱动,强调测绘技术发展应与国家信息化测绘发展进程协调一致;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密切跟踪世界高新技术发展动态,提高测绘科技创新与关键技术攻关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天地一体化”的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更新技术方法;二是对各个时期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技术集成与整合;积极推进数据挖掘,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北京测绘---地域定位;强调立足北京,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北京奥运为重点,服务数字北京工程。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专业领域和广大市民,全面提升测绘保障服务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数字北京地理空间框架,初步建成信息化测绘体系,实现公益性测绘事业与地理信息产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测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测绘保障,我市测绘事业的整体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⒈建立覆盖全市域的新一代三维、动态测绘基准体系;扩大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覆盖范围,1:2000地形图争取覆盖平原地区,重点是11个新城建设区域,并根据需求缩短更新周期;建成北京市基础地理信息集成平台;建立面向政务与公众的基础地理信息传输网络;提高基础测绘档案存储与管理能力。

  ⒉建立北京地方测绘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以定位精准化、获取实时化、处理智能化和服务网络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测绘体系;促进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

  ⒊进一步提升测绘保障服务能力。面向各级政府,及时提供现势的基础地理信息,满足政务辅助决策和信息化管理的需求;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测绘产品和技术服务,满足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文化生活不断增长对地理信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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