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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实施,加快各项民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步伐,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老年人和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水平,为首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坚持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和首都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更好地为首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民政工作的发展,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兼顾各种因素,促进首都各项民政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出发,把人的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公平分配,做好群众工作,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权、落实民利。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改革,探索建立新型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形成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法制建设力度,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保持民政部门的良好工作形象。
三、总体目标
立足首都民政工作实际,着眼于全面提升民政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各项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步伐,使民政法制建设逐步完善,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健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力争使首都民政工作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方面。着力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城乡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增强基层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功能,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打好基础。
社会救助方面。基本建立起“救助标准科学化、困难程度系数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灾害救助等项目有机衔接、运转协调、综合救助效应明显的专项救助体系以及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社会互助和慈善工作体系,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福利方面。按照建设与挖潜相结合、国家示范与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福利服务与居家供养相结合的原则,整合资源、调整布局、走社会福利社会化道路,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镇)四级福利服务工作网络,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服务规范、机制灵活、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服务军队与国防建设方面。深入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探索多元化安置办法,完成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任务,深化军休工作改革,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军供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军供任务,争创全国一流工作水平。
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加快民政法规政策建设,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区划管理、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等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首都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身建设方面。适应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四、发展指标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00-350平方米。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
——农村特困户、优抚对象危房翻建数量不少于6500户。
——全市经常性社会捐赠点达到1000个,慈善组织和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总量达到5亿元。
——全市养老床位达到5万多张,占老年人口的2.3%,其中,社会办养老床位不低于40%。
——京郊所有行政村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对1000个山区村给予相应的资助。
——福利彩票销售总额为100亿元。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接收安置军休干部2.5万名、军休职工5800名。
——全市民间组织总数达到8000个以上,民间组织的作用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市民政事业费总投入超过200多亿元。其中,用于民政对象经费支出约为150亿元。
——民政信息化形成1个统一的电子工作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主要民政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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