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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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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北京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转变文化事业增长方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北京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通过加大对文化建设和发展的资金支持,市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区县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增强城市文化实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首都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通过规划期的努力,基本形成鼓励创新、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种类齐全、结构合理、布局均衡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发展、维护权益、规范管理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展示风貌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来源广泛、结构优化、素质良好的文化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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