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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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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和任务

  一、“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基本思路

  以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主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整合执法资源,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框架;健全市场规则,完善执法手段,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科学准入、交易行为信用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三项基础性工作,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和交易安全,为建立与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秩序环境。

  二、“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目标

  (一)完善科学、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使首都市场投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结合首都城市功能和发展格局,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经营特点和企业信用水平制定科学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依法规范行业、企业设立标准,切实维护交易安全。按照公平准入原则,实现民营企业与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同等待遇,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一网式”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等各项服务。完善公众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网上办公,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市场准入服务。引导和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资质审核,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资格听证制度,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市场准入审核的渠道。积极推进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和规范经纪组织的发展。

  (二)加强市场竞争、交易行为监管,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垄断、商业欺诈的打击力度,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治本的机制。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法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和交易安全。按照“政府制定规则、部门发布信息、社会评价信用”的工作思路,完善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北京”。以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和信息充分共享为基础,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服务)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息归集功能,同时积极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进程,不断提高运用信用信息监管市场的能力,逐步完善社会信用评价机制。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原则,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全程、全方位监管;对重点市场领域、突出问题统一实施专项治理,健全市场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对市场秩序突发事件实现有效控制。“十一五”期末,全市企业经济违法案件发案率控制在5%以下。

  以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中的欺诈活动为重点,加强对商业欺诈行为的监控,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和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行为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依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充分揭露传销操作手法和危害性,加强对传销易发区的整治;严格进出口物流监控,严厉打击各类走私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建立打击走私贩私的长效机制;维护邮政通信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完善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价格调控和监测、巡查机制,建立和完善价格信用评价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专项治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问题,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资价格、涉农收费、教育收费、电力价格、电信和交通运输收费等专项检查,整治商业促销和通信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建立社会化的消保维权网络,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二是对重点行业加强规范和监督,以食品、药品、建材、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等商品为重点,完善质量标准化体系,提高行业标准化水平;三是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加快国家强制性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四是强化商品质量抽查检测,规范商业票据和消费追诉、索赔程序;五是建立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增强权威性,综合协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六是整合特服号资源,畅通政府与百姓信息沟通渠道。

  三、“十一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首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一是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跨省市区域协作机制,充实和加强基层专业执法力量,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地区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将保护知识产权列入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在市属大、中专院校全面开设知识产权保护课程,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统计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社会监督;三是在流通领域逐步推广专利、商标授权经营和备案制度,强化行业自律,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环境;四是严格规范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中介代理和法律服务机构,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为权利人提供高质量、规范化的服务。

  (二)构建与首都地位相适应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针对精神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生产与消费特点,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制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文化产业集群的重组、改制,整合优质资源,提升行业竞争力;规范文艺演出、出版、广播影视、广告、文物拍卖等优势产业竞争秩序,完善动漫、网络传媒、网络游戏等新兴产业竞争规则;为打造具有一流国际水准、浓郁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知名品牌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首都作为全国的文化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文化会展中心的城市特色,对文化创意产业加强规范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市场环境。逐步健全现代娱乐、商务会展、体育休闲产业的经营规则和竞争规范,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的整顿力度。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完善执法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推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加强对歌舞娱乐业的安全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加强旅游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旅游咨询、纠纷解决机制,有效防控群体性旅游纠纷和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金融市场监管,营造首都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

  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金融集团、混合业务和投资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加强金融企业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二是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及时预警、控制和处置金融风险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三是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加强对货币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规范金融中间业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银行卡诈骗行为;四是落实账户实名制,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监控,打击和防范逃汇套汇、网络炒汇和洗钱行为;五是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间的合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合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首都金融安全。

  (四)有效提高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监管能力,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电子商务监管规则,组建电子商务专业监管机构,建立全市统一、协调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将本市的科技优势、管理部门的监管资源与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充分融合,积极探索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网络监管手段,不断提高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的监控能力;三是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主体、客体、行为信息公开披露;四是健全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应用,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与应用;五是加强政府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与联合,建立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与共享机制,加快电子商务诚信体制建设,以网络公共安全秩序管理系统和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形成网络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五)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监管,为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健全房地产交易规则,加强对购房合同和房地产广告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章开工、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建设领域热点问题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和建材使用的监管;以政府投资工程为重点,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大对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对房屋出租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房地产品牌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优化和控制中心城区开发规模,引导房地产业优化结构、稳定价格、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以北京市政府2008环境建设工作计划为指导,使城镇房屋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城中村、违法建设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以规范物业招标投标和承接验收工作为重点,加大对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提高行业诚信水平。

  (六)完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水平。

  “十一五”期间,要以贯彻落实《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为核心,继续将食品安全作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确保首都安全稳定大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为目标,构建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的科学评估、市场准入、监测与监督抽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归集发布和日常监督协调的六项机制,实现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监测抽查结果的科学评估、综合执法、统一发布。

  进一步加大对首都食品安全的监控力度,初步建成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对50大类、2500个品种的百姓餐桌食品实现有效监控;严格实行畜禽屠宰场定点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保证产品安全;食物中毒发生率低于万分之一;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期末,力争实现本市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药品监测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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