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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一、城市火灾预防网络建设工程
(一)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治理工程。每年年初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以市政府挂帐和相关委、办、局联合挂帐的形式督促整改。在全市设立24个举报电话和24个举报信箱,受理人民群众火灾隐患的投诉。重大火灾隐患一经确认,即在全市各类媒体定期公布曝光。严格重大火灾隐患挂帐和销帐制度,实行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管理。
(二)城市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工程。采用数理统计分析法、聚类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对城市火灾危险度进行定量分析。建立相应的火灾风险指标、灾度评价指标和易损性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重特大火灾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对全市进行风险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灭火预案、发布火灾预警。
(三)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扶持、引导和规范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社会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结合城市规模建设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设置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用户终端,采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平台,将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与用户终端联网进行数据通信。
(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敦促各级政府成立宣传、公安、安监、劳动、教育、新闻和文化等部门组成的消防宣传领导机构,敦促各级人民政府建立防灾教育基地,增强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进一步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每年“119消防日”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五)平安社区消防建设工程。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撑、群众参与”的平安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以社区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单位,着力进行“社区消防工作室、社区消防器材箱、社区志愿消防队、社区消防宣传窗、社区消防档案和社区消防车道”的社区六个基础工程建设。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的重点关注和监护,对鳏寡孤独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配备必要的报警防护设施。有效控制居民火灾,减少人员伤亡。
(六)城市消防管理法制化建设工程。整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建立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管理体系。规范消防行政执法程序,在完善已有行政许可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灭火救援、火灾原因调查等行政执法程序及制度。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加快农村消防法规的立法工作。广泛开展全员消防法制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切实增强消防执法的效能。
(七)消防科研。全面开展防火型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智能总线型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监测系统、替代哈龙的清洁气体灭火剂及相关器材、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技术与方法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应用。建立通过计算机模拟再现火场火焰和温度变化认定火灾原因的高科技实验室,建立拥有完善的化工产品检验、消防器材检验、药剂分析检验和消防电子产品检验的消防质检站,完善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中心。
二、城市火灾扑救网络建设工程
(一)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根据《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建立连续、高效的消防通信指挥体系,建设和完善有/无线通信系统、视频会议及可视指挥系统、GPS车辆导航监控系统、城市火灾高点了望监测系统、灭火救援辅助指挥决策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及训练系统、大型勤务指挥管理系统、防火监督管理系统等综合业务信息应用系统。新建市级消防指挥中心与原消防指挥中心之间建立光纤、微波和卫星等传输通道,实现系统互联,数据共享,容灾备份。
(二)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实行防消合一体制等相关事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7号),建设各区(县)以及亦庄开发区和清河农场消防支(大)队共20个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同时将特勤大队建设为特勤支队。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立足与老旧中队改造和新中队建设同步进行,对于没有改造和新建任务的区(县)将独立建设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
(三)消防站建设工程。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城市消防站规划实施。消防站布局一般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能够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km2。“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消防站69座,进一步完善城市消防站规划建设体系。根据国际化大都市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以及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建设航空特勤消防站。
(四)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工程。为解决城八区绝大部分消防站无训练场地问题,建设北京市消防教育训练基地。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将增设模拟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地铁站台及隧道模拟设施、体能真火烟热训练室、综合训练楼等消防实战模拟训练设施,完善模拟实战训练。同时为市民提供火场应急逃生等突发灾害避险逃生综合防灾训练场所,成为市民防灾教育和科普宣传的基地。
(五)战备灭火救援物资仓储基地建设工程。为解决战争等突发公共事件和地震等灾害以及石油化工火灾等灭火救援物资的储备问题,在郊区规划建设战备灭火救援物资仓储基地,储备扑救化工火灾的泡沫和化学干粉等灭火剂、抢险救援灭火器材以及备用消防车辆等,显著提高城市防灾减灾以及抗御风险的能力。
(六)消防水源建设工程。结合旧城改造,重点解决水源薄弱地区消防水源的问题。结合实际建设天然水源取水码头或取水井,弥补城市人工消防水源的不足。结合城市避难场所的设置和区域开发建设,设置城市消防蓄水池。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消防水源的问题。
(七)消防车道路治理工程。依托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形成城市消防车道路体系。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消防车道路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针对旧城区无消防车道路和社区堵塞占用消防车道路问题。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研究制定相应的农村道路消防标准。
(八)消防装备建设工程。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装备建设立足于改善常规装备、增加特种装备。结合北京市消防站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特勤消防站车辆装备建设。重点配备云梯车、登高平台、举高喷射消防车、压缩空气A类泡沫消防车、多功能主战车、抢险破拆车和大功率重型泡沫干粉联用车以及地铁路轨两用消防车等灭火抢险救援车辆,力争各远郊区县至少配备一辆云梯消防车。
(九)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市公安系统光纤主干网络,基本完成全市消防信息网的升级建设。集成整合各类消防业务信息数据,建设消防综合信息数据库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并与公安部、市局数据交换共享。全面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消防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后勤装备信息管理系统、灭火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多种形式消防队管理系统、灭火救援决策辅助指挥系统、消防救援数字化预案及训练系统和消防综合情报信息系统。
三、城市抢险救援网络建设工程
(一)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以公安消防总队和区(县)公安消防支(大)队为依托的城市消防抢险救援指挥部,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体系、制定工作机制。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加城市各种突发灾害以及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二)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依托消防报警服务平台建设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与市公安局报警服务中心实现联网联动。
(三)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预案建设工程。参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市级和区(县)级消防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消防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并与《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装置等火灾以及抢险救援的处置。
(四)地震等灾害紧急救援队。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平灾结合、多灾种综合救援”的原则,由北京市地震局牵头,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依托公安消防总队和区(县)消防支(大)队,建立城市地震等灾害紧急救援队,作为市政府应对地震等重大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处置队伍。
四、奥运安保消防建设工程
(一)奥运安保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构建集通信指挥、情报分析、技术防控等多种业务功能和信息为一体的奥运安保消防分指挥中心,完成对比赛场馆、重点区域、重点事件以及消防车辆、人员动态分布情况的实时监控,强化对奥运场所消防设施运行的实时监控。
(二)奥运消防站建设工程。建设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特勤消防站、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标准消防站和奥运村小型消防站。担负奥运会期间比赛场馆的灭火救援以及后奥运期辖区的灭火救援任务。在比赛场馆和相关设施附近设立临时消防站26个,保证奥运会期间快捷有效处置各种火警和应急事件。
(三)奥运场所数字化灭火预案和虚拟训练系统开发。通过火灾危险性评价以及火灾评估等数学模型,对奥运场所重点建筑、重点部位开发制作三维仿真数字化预案系统,直观地显示消防设备的运行、应急疏散路线,用于模拟训练、演练和火灾扑救。
(四)实施奥运安保消防人才培训工程。编制《奥运安保消防培训教材》,重点针对消防设施操作管理、灭火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进行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奥运会组织管理人员和志愿者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为完成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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