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 > 专项规划 > 一般专项规划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返回>>



  第三部分 战略重点和政策取向

  一、构建北京市消防三级管理指挥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总队、支(大)队和中队为框架的三级管理指挥体系。建设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各区(县)二级消防分指挥中心和以消防站为基本战斗单元的消防中队,为城市综合防灾安全体系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各级消防机构接受上级消防机构领导并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经济、社会、城市发展中的防火监督、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职能。

  二、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监控治理机制

  对全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大的行业做好重大危险源调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调查数据库。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开展全市范围重大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按照“单位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综合管理”的原则,实现北京市重大火灾隐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形成全民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新格局。进一步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的消防宣传“四进”活动。扶持和发展消防安全文化宣传教育产业,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建立城市火灾风险评估体系

  研究城市火灾科学的评估方法,建立城市火灾影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从而确定城市火灾的可能影响和实际损失,并将城市火灾影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城市综合安全评价指标体系之中。从而为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夯实基础,为城市消防力量合理布局调配提出依据,为城市综合防灾安全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五、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逐步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应用,优先推进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奥运场馆中的应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对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实时巡检,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监控点报警信息,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为消防监督部门提供监控接口。

  六、加快城市消防水源建设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提高北京市水源综合利用水平。敦促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敦促《北京市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的修订。明确消防水源建设规划,弥补市政消火栓建设欠帐。重点解决旧城区、偏远农村地区等水源薄弱地区消防供水问题。按照相关标准应当设置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管网,市政消火栓与市政管网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同步安装率达到100%。

  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以“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为指导思想,坚持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改革消防力量增长方式。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兼职消防队、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乡镇兼职消防队、政企联办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构建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地方政府消防力量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民间消防组织和消防保安队伍为基础”的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

  八、构建消防应急救援平台

  建立市、区(县)消防应急救援联动体系,消防抢险救援报警服务平台。制定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业的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预案,整合本市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改善常规装备,增加特种装备,形成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应急救援机制。重点应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层建筑火灾、地下空间火灾、危险化学品火灾以及地震、坍塌和泄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

  九、做实做强奥运安保消防工作

  充分体现“奥运带动、奥运优先、奥运必保”的思想,加快奥运消防站等奥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住并运用奥运机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以面保点加强社会面防控,确保奥运期间火灾形势平稳,为北京市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复兴门南大街丁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规划处  邮编: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