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依法发展北京气象事业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统筹编制和实施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与布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投资的总体效益。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减灾预案。进一步完善气象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渠道,完善气象投入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北京气象工程项目及运行保障、科研技术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北京气象事业发展全面纳入北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预算中,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公共气象财政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
三、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研究型业务发展
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原则,以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牵引,建立结构合理、机制创新、集约化、开放式的科技创新平台。将研究型业务始终贯穿于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业务体系中,形成科研与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扩大开放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积极参加国际组织的有关气象科研业务计划,建立与发达国家进行气象科技人员交流、互访的机制,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学习和吸收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气象业务的快速发展。
积极推进部门合作,不断开辟、深化气象与交通、农业、环保、海洋、卫生、旅游、体育等部门合作的领域和层次,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扩大与其它省市气象部门的合作,集中人员、技术、资源优势,开展联合攻关,加强业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气象科技水平的提高。
加强部门合作,扩大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建设,发挥气象信息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大力实施人才强业战略,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成才、用才的规律,坚持人才培养和使用并重,人才能力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并举的原则,重点抓好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机制,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气象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和文化环境。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