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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如何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的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九五”期间,已着手进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城市管理体制与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和市场经济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在城市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各级管理部门职责不清,分级分权管理不到位;城市职能管理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管理方式也不能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投入、使用、监督机制;基层管理体制不顺,街道办事处管理乏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的指示精神,北京城市管理体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遵循城市现代管理基本规律,从首都性质、功能和特点出发,不断推进和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转变职能,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适合现代化国际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管理新体制,有力地促进首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十五”期间,要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实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管理新格局,建立起具有时代特征和首都特点的科学、规范、高效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新体制。即以市为核心,以区(县)为重点,以街道为基础,全面加强城市管理。
  “十五”期间,重点理顺市、区两级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划分,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要将部分市政管理权限向区县下移,通过改革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明确市、区职责分工,将目前由市级管理部门直接承担的大量环卫、园林、市政道路设施等方面的管理任务下放到区县。
  第二,要在城市管理中注入“经营城市”的理念,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市政公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过渡。城市管理中的作业行为,要逐步由企业去运作,诸如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公厕管理、绿化养护、小区管理、公交运营等,都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形成统一管理、依法经营下的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三,进一步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强化街道综合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条专块统”改革。“条专”就是专业管理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有效管理,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块统”就是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负总责,并采取有效组织形式和强有力的手段,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综合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管理职能。通过“条专块统”改革,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协作有力的新格局,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要通过强化职能部门专业管理、建立街道对辖区统一领导的管理机制和财力保障机制,向实现“条专块统”新机制的目标迈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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