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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北京城是在辽、金、元时期北京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古代都市计划的杰作,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旧城的范围为明清时期北京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含护城河及其遗址)的城市区域。应进一步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制定旧城保护规划,加强旧城城市设计,重点保护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
(1)保护从永定门至钟鼓楼7.8公里长的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特色。
(2)保护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沿城墙旧址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保护由宫城、皇城、内城、外城四重城廓构成的独特城市格局。
(3)整体保护皇城。按照《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开展保护和整治工作。
(4)保护旧城内的历史河湖水系。部分恢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河湖,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5)保护旧城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
(6)保护北京特有的“胡同-四合院”传统的建筑形态。
(7)分区域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持旧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
(8)保护重要景观线和街道对景。景观线和街道对景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应通过城市设计提出高度、体量和建筑形态控制要求,严禁插建对景观保护有影响的建筑。
(9)保护旧城传统建筑色彩和形态特征。保持旧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调。旧城内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旧城整体风貌相协调。
(10)保护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持和延续旧城传统特有的街道、胡同绿化和院落绿化,突出旧城以绿树衬托建筑和城市的传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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