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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

总则

  八十年代,在全国改革开放大好形势下,贯彻实施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批准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依据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发展战略目标,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适应新的形势,对原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总体规划修订的重点是:

  (1)调整城市发展规模,开拓新的城市发展空间。

  (2)优化城市布局,建立完善的城镇体系。

  (3)保护和发扬历史文化名城的优良传统,创建社会主义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

  (4)完善市域规划,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协凋发展。

  (5)改善城市坏境,建设完整的城乡绿化系统。

  (6)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总体规划期限为20年(1991年至2010年),若干重大问题考虑到21世纪中叶的长远发展需要。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本世纪末。

  城市发展的基本目标是: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功能,建设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国际城市,成为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最发达、道德风尚和民主法制建设最好的城市;建立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第三产业发达,产业结构合理,高效益、高素质的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到20l0年,北京的社会发展和经济、科技的综合实力,达到并在某些方面超过中等发达国家首都城市水平,人口、产业和城镇体系布局基本得到合理调整,城市设施现代化水平有很大提高,城市环境清洁优美,历史传统风貌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和发扬,为在2l世纪中叶把北京建设成为具有第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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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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